折扣 内容 国内折扣 id的折扣 折扣很复杂,涉及到收入确认和费用确定,单独拿出来讨论 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锅10个;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让利2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购买方,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我也不知道哪些法则是有效的,反正增值税就是一个坑。 ==增值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然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实现在销售额中扣减其折扣额的目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http://www.shui5.cn/article/05/50710.html 合并折扣开票 ==http://bbs.esnai.com/thread-5318722-1-1.html 会计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实例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可见,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折扣销售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因此,对于在企业的折扣销售行为中个人享受的折扣优惠,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销售企业也就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摘 要】在商业活动中,大多数生产厂家都采用各种销售返利,销售折扣的形式,来激励经销商的进货的销售方式,在账务及税务的实务处理中,这些销售返利,销售折扣的概念及其容易让人混淆,如果账务税务处理不当,很容易被税局定性为偷,漏税行为,下面将简单介绍一下,各种销售折扣,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方法及税务规定 。 【关键词】现金返利;实物返利;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返利?返利:生产企业为了促销商品,而给经销商的一种回扣率。它不仅可以提升销售业绩,而且还是一种很有效的针对销售方的控制手段。常见的两种形式: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 一、现金返利 生产企业平时根据商家的销售情况计算返点(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年末根据返点情况以现金形式返还商家。 例:某品牌轮胎生产厂家为恒达商贸公司供货商,双方约定,恒达公司每季末累计进货达到50万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的1%返还,累计进货达100万元以上,给予按销售金额的1.5%返还。同时为了促进该轮胎品牌的销售,向恒达公司支付一定的广告费,促销费等。 轮胎生产厂家的财务处理:(1)如果是把返利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则按正常的会计处理进行业务核算。(2)如果是在销售的后期进行返利的核算,则按照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轮胎公司支付返利的财务处理:依据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恒达公司的财税处理应该分两方面来考虑:(1)对其收到厂家的广告费、促销费的财税处理原则,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如何处理???】(2)其收到现金返利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 收到广告费、促销费的财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注:】使用杂费挂其他业务收入) (2)借:其他业务支出——税金及附加 (【注:不好处理,只能手工做】)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其收到轮胎公司的现金返利的财务处理: (【注:不好处理,只能手工做】)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实物返利 生产企业通过实物形式给商家以利润返还。 例:某轮胎厂商制定的,一月内销售某规格的轮胎每达到1000条,赠10条同规格的轮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事实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因此支付实物返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10个轮胎售价或成本) (【注】做销售,出库,0发票和0收款,月底结转出库成本到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的计税依据:计提时,有售价,按售价计提;无售价,按成本组成计税价格计提。所得税:视同销售,因财务上已确认了销售费用,可不予重复确认收入。 对于经销商来说,依据国税发[1997]167号中的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经销商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折扣是生产厂家为了及时收回货款而给商家的价格上的优惠。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三、商业折扣 生产给予商家价格上的优惠。但该优惠是在销货时就已明确,折扣额与销货款开在同一发票上。 接上例:某轮胎厂商与经销商约定,如果经销商月进某种规格的轮胎2000条以条,给予价格2%的优惠。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应当按照扣除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收到销售返利成本按照销售返利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厂商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经销商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其对税种的影响为:增值税,折扣额与销货额在同一发票开具,可以折余金额确认销项税额;所得税,折扣额必须与销货额开具在同一发票上才允许冲减收入。 四、现金折扣 是生产厂家为了鼓励商家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生产厂家给予商家价格上的优惠。该优惠在销货时无法明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就相当于生产厂家为了加快收回货款而给商家支付利息。因此,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进入财务费用核算。 例:某轮胎公司销售给经销商2000条轮胎,金额为100万元,双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轮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在约定的优惠期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3)在到期日收到货款,则按全额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在商业活动中还经常出现一种销售行为,就是销售折让。 五、销售折让 是指因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价格上给予的扣除。税法中规定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在实际工作中,这几种促销经常会同时使用,这就需要我们准确判断和进行正确的实务处理,避免因判断错误而造成税务上损失。以上就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几种促销方式,笔者按照自己对税法理解做了简单的分析,如有错误之处,请予指正。 参 考 文 献 [1]蔡哲等.关于折扣、返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商业会计.2006 [2]王花荣.销售折扣中的增值税会计处理研究[J].中外企业家. 2009(6) 国内折扣 他妈的,实在写不好,折扣销售,销售折扣。。。 对于单个商品的折扣,直接折完价格,录入发票。 对于买一送一的打折,按明细和折扣同时录入发票。比如: A 1000 (目录价=1000) B 0 ( 目录价=200) 1. 销售折扣 2. 商业折扣 3. 现金折扣:付款单支持 4. 销售折让 5. 购物卡 6. 买就送 7. 买就积 8.... id的折扣 1. 【会计模式】-[单独生成折扣分录]:默认为否,相当于。。。。。 当发票单价与目录价不同,自动生成折扣金额分录。 比如,买A送B 的客户发票: A金额=1000 B金额=100 借 | 贷 应收账款: 1170 | (开票金额=1000,折后的A金额) 销项税17%: | 170 主营收入 | 1000 (收入确认=**1000**,折后的A金额) 借 | 贷 应收账款: 1170 | (折后开票) 销售折扣: 100 | ( B免费,入“营业费用”) 销项税17%: | 170 主营收入 | 1100 (会计收入=A+B金额,月末再扣除费用) 【注意:】 1. 不管是否生成折扣分录,开票基数都是**折后金额**。 2. N,相当于国内常见的商业折扣,收入确认与开票金额都等于折后价格,无需会计分录处理。 3. 国内特殊需求,买A送B,发票中B和折扣必须同票登记在金额栏 4. 国内要求,买A送B,B分 2种(自产/外购), 自产=需要征收销项税,外购=不需要征收销项税。 2. 【支付单】-[折扣金额]:直接输入,相当于“现金折扣”回笼资金的财务费用。 比如继续对上笔发票进行收款,为了早点回款,承诺50元折扣。分录如下: 借 | 贷 应收账款: 1120 | 折扣支出: 50 | (开票金额=1000,按照折扣后价格开票) 应收账款 | 1170 (收入确认=1100,按照目录价格计算)